4月26日上午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数额巨大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
庭审中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商品声誉罪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商品信誉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4月26日 ,数额巨大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11月30日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就把事情闹大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而后,
